广州市第七中学住宿生守则

发表时间: 2018-12-20 作者:七中宣传组 浏览次数:5881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休息的场所。为维护我校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给学生提供一个和谐、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守则。


一、住宿要求

 1、申请住宿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的开学时办理申请手续,经班主任和级长同意,学生宿舍管理小组批准后获得住宿资格,开学第3周后概不办理(特殊原因除外)。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均应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按时按标准缴纳住宿费。

 每学期末进行住宿资格审核认定,不适应住宿生活者(如连续被停宿、请假次数较多、内务多次被扣分、或其它违纪表现等情况)将被取消住宿资格。

 假期放假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移交宿舍(将住宿物品带回家),并按时离校。

 2、所有学生宿舍各房间和床位一律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任何住宿生都必须遵循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房间和床位时须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调整,不得随意迁动。

 3、学生宿舍的卫生及内务由学生民主管理,各寑室设室长一人,人人参与,负责值日安排、检查记录及管理有关生活事务。屡次出现重大违规情况,共同承担责任。

 4、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存物柜等设备,如有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原因不明者由全室成员承担赔偿,如故意损坏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5、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不在宿舍内进行打牌、打球等娱乐活动,不在宿舍乱贴乱画。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得在寝室中接待客人或留宿外人。未经他人同意不准随便进入他人宿舍,不准进入异性宿舍。

 7、特殊原因不能回校住宿,须家长同意,经班主任、宿管老师同意后方可请假(须提前交书面规范的请假条,突发紧急情况可通过短信,非突发情况不受理短信请假),不得擅自离校外宿。超过2天该回校住宿而无故不住宿者,取消住宿资格。

 8、如被年级暂停或取消晚自习资格的学生,该生的住宿资格也对应暂停或取消。

 9、暂停住宿资格的学生,在停宿到期前2天须递交住宿小结和恢复住宿资格申请书,经批准后才回复住宿资格,否则继续停宿或取消住宿资格。


 二、内务要求

 1、自觉维护宿舍区域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不向窗外倒水丢废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严禁携带香烟、酒精饮料、饭菜等进入寝室,不许在宿舍范围内用餐(包括快食面),自带的其他食品(如牛奶)或零食要放入柜子。

 3、宿舍室内卫生,由本室的学生负责打扫,室长负责值日安排,值日生必须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确保室内清洁、美观。  

 4、被子要统一叠放整齐。

 5、床底物品放置有序,鞋子统一摆放在床底下并成一条直线。

 6、牙膏、牙刷放入漱口杯,与洗发水、沐浴露有序摆放在架子上。

 7、水桶、脸盆,统一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8、行李箱要统一摆放整齐

 9、室内不准晾晒衣服及摆放、悬挂与规定无关的物品。

 10、门窗干净,灯具、衣橱无灰尘。

 11、每天进行内务检查,内务整理符合要求得100分,每个小项目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累计被扣30分者宿管员及时与班主任或者家长沟通,要求家长配合教育学生进行整改;累计被扣60分者,宿管员要及时告知家长,并报德育处处理(停宿或取消住宿资格等)。

 

三、作息要求

 1、实行统一作息时间管理,各年级住宿生早上、晚上作息时间按照《七中住宿生作息时间》执行。

 2、不应在宿舍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玩衣叉(扫把、拖把),严禁在宿舍区域进行体育运动,不打架斗殴,轻声开门、关门,严禁拍门、踢门或在宿舍内拍墙。

 3、午休时要保持安静,1255前必须回到宿舍,13:00开始午休,14:10前必须离开宿舍。

 4、周末安排,高一级、高二级周五(或节假日放假的前一天)18:30关闭宿舍,住宿生全部回家,不在校内留宿;高三级周六(或节假日放假的前一天)18:30关闭宿舍,统一周日(或节假日放假的最后一天)下午17:30重新开放宿舍。住宿生20:50之前回校入住;20:50开始执行《七中住宿生作息时间》安排。

 5、上课时间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留在寝室。未经批准晚上18:25至早上6:30禁止离开校园。

 6、午休、晚寝时间禁用一切电子产品(包括给电子产品充电)。


 四、晚自习要求

 1、晚自习时间:星期日或节假日放假的最后一天21:00 -22:00 

   高一、高二:星期一至星期四18:30-21:00   21:20-22:10

   高三:星期一至星期五18:30-21:00  21:20-22:10

 2、晚自习纪律要求:安静坐在班主任安排的位置上看书或写作业,不许说话或讨论问题(包括学习上的问题),禁止携带和使用电子产品(包括用电子产品查找学习资料)。

 3、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校运会等)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安全要求

 1、在保卫处的统一指导下,宿舍管理处按照要求对住宿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宿舍区防火设施统一归宿舍管理处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破坏消防设施的,报有关部门按消防法规处理。

 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包括电炉、酒精炉、火水炉、电饭煲等)煮东西吃。

 2、严禁私拉电线,不在宿舍使用床头扇、充电器、电热杯、电热棒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带危险品进入宿舍。

 3、不带贵重物品到宿舍,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4、离开寝室必须锁柜门、关窗、关闭一切电源、锁门。

 5、严禁爬越栏杆进入宿舍,一经发现将取消住宿资格和其它纪律处分。

 6、禁止带贵重物品回宿舍,个人财物自行保管好。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如有身体不适立刻报告宿管或去医院就医。

 8、严禁带智能机回校,确有需要使用手机与家庭联系的,可以使用非智能手机(俗称老人机)或使用学校的电话。


六、奖励与处罚

 1、本《守则》是班级常规评比内容之一,纳入文明班评比(所扣分数算入常规评比总分)。

 2、每学期评选优秀住宿生:对于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本《守则》的住宿生进行表扬并给予相应的奖励,该生所在班的常规评比中也给予适当加分。

 2、凡在我校住宿的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守则》的各项条款,做文明的住宿生。任何违反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宿舍管理小组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住宿生视其违纪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批评教育、警告、暂停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被取消住宿资格者不再批准住宿。停宿者于停宿期间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回宿舍,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补停或取消住宿资格处理。受停宿处分者该学期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操行不能评优。


 以上内容,希望全体住宿生认真对待、严格遵守,如有未涉及的特殊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本《守则》由学生宿舍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第七中学

                                                            201712